其中,《保障法》第14条的十六项列举式规定即明确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基本类型。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第三,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有的‘一个将军一个令,搞土政策、土规定。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6]其三,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具有普遍意义。当代中国之治建立在中国之制的基础上。⑧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变革和西方政治及法律文化在中国社会的广泛传播,传统中国的法律世界发生了深刻变化,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⑨中国法律发展的自主性进程被打断。
诚如习近平所精辟断言的,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④因而要适合中国的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64)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加强战略谋划,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悉心把握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新内涵和特点,加强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注重协调联动和系统集成,充分运用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的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借以在推进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上形成实践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在空前的广度和深度上波澜壮阔地展开。作为近代中国政治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历史事件,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第一次创建了资产阶级共和国,颁行《临时约法》,根据近代西方三权分立的原则,建立了以责任内阁制为特点的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由此确立了近代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系统。
马克斯·韦伯强调,法律的理性化即现代化是西方文明的一种独特现象,那些仅存在于西方的社会条件推动了西方法制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诚如习近平所精辟分析的,事实证明,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也都谈不上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的思想高度,深刻反思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历史教益,从开辟、坚持和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全局出发,对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这一新时代法治革命工程进行战略谋划,有力推动了法治中国建设,为21世纪世界社会主义探索复兴之路提供了中国制度建设经验。(41)与此相适应,党的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强调,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的法制,巩固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48)每一种文明都是独特的,一切文明成果都值得尊重和珍惜,绝不存在什么文明的冲突。党的十五大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郑重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方向。
(32)胡锦涛深刻阐释科学发展观的法治蕴涵,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公平正义确立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机构成要素之一,强调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目标。(26)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6、57页。中国共产党在取得全国性政权成为执政党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重大问题,虽然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但是在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72)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探索取得了重大进展。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国家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感召力、塑造力明显提升,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然后,再用3个五年规划期,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往往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和民族的特性,世界历史进程亦不可能消弭这一矛盾运动的民族品格。
实际上,法治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法治变革过程,并不是西方文明的独占品。一部法律文明演进史,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主体的自由与权利的逐步制度化、法律化的历史进程。
(37)同前注③,杨耕书,第68-70页。在延绵久远的中华政治与法制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铸造了体现独特的民族法律智慧与品格的博大精深的政治与法制文明系统,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崭新概念,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深刻论述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创造性地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34)的重大命题,进而彰显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强大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过程中,深入发掘、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真理力量激活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文明,使中华法制文明再次焕发出蓬勃生机和魅力,进而在新的法律文化系统中发挥新的功用。(17)参见《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81页。
文明的多样性决定了文明交流互鉴的内在必然性。一切别的东西都试过了,都失败了。
(45)同前注⑦,习近平书,第130页。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形成、发展和拓展的过程,乃是一个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的过程。
⑤习近平进一步强调,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独立自主,紧紧抓住合乎自己的实际情况这一条,(24)把开辟法治现代化的中国道路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自主设计和发展适合自己情况的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既把握已经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法治经验、确立的法治原则,还把握现实的法治需求,着力解决面临的现实法治问题,深刻阐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理论逻辑,进而开辟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加强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悉心谋划法治中国建设大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推进法治化的有机统一,坚持法治发展的变革性与连续性的有机统一,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有机统一,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树立制度自信,保持战略定力,从而避免了一些发展中国家法治发展失序的严重后果,坚定地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从而为解决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提供了可行的全新路径选择。(16)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中国共产党在这样一个超大型国家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深入分析中国社会内部存在的处于变动状态中的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历史的乃至地理环境的诸方面条件或因素,由此把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特殊的动力机制及其推进方式。很显然,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全球主张,愈益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有力提升了当代中国法治在世界法治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1)因之,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必须深入研究中华政治与法制文明传统,挖掘和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着力推动中华优秀政治与法制文明传统的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长远考虑,科学揭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基本规律,深刻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战略地位、基本性质、功能作用、总体目标、辩证关系、国情条件、历史基础、全球方位等一系列基本法理问题,提出了坚持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主要原则和重大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创造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客观规律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是坚定不移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指导思想。
内容提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在法治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伟大社会革命进程中创造出来的植根中华大地、推进法治变革的自主型法治发展道路,蕴涵着深厚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69) (二)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全新选择 在不同的国情条件下,文明社会的法治现代化进程呈现出五彩缤纷、丰富多样的历史特点。(15)党的十六大第一次鲜明提出依法执政的重大命题,(16)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和要求,(17)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在内容、方式上不断发展。
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脱离本国的国情条件和现实需要,简单移植西方法制,以西方法制为模本实行法制改革,丧失了法治发展的自主性,遭受了严重挫折,沦为发展失败的国家。中国共产党自登上中国历史舞台的一个世纪以来,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就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孜孜探求适合自己的法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个世纪以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气壮山河的伟大社会革命,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自主成功地开创、坚持和拓展了适合中国国情条件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在世界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标识性的重大意义。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政治情况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展开了较大规模的法律创制活动,制定了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12)旨在维护全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推动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从而初步确立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基础。
(二)创立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理论基础 文明社会法律思想的发展史表明,每个时代法律思想的新发展,都会有力推动这个时代的法律发展进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这是关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前进方向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条既与人类法治文明的普遍准则相沟通,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47)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时代进程,与世界法治文明的巨大变迁内在地交织在一起,历史性地重塑着世界法治文明发展格局,蕴含着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基本价值要素。
(60)同前注(55),习近平书,第69-70页。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